11月7日,發改委召開專題新聞發布會,介紹成本監審和調查的有關情況。發改委新聞發言人孟瑋表示,2013-2016年,國家發改委和地方價格主管部門累計開展成本監審的項目近24000個,核減不應進入定價成本的總額8000多億元。此外,發改委還對2006年版的《政府制定價格成本監審辦法》進行了修訂。 發改委價格司副司長丁杰表示,2016年各地開展的監審項目超過1.1萬個,較2012年增長3.2倍,核減成本約3800億元。2015年以來,發改委陸續開展電網企業的輸配電成本監審,實現了各環節的覆蓋。這項工作是首次在全國范圍內組織的,對超大型自然壟斷環節開展的定價成本監審,共核減與輸配電不相關、不合理的費用約1200億元,平均核減的比例達14.5%。以此為基礎,在電網投資大幅增長、電量增速趨緩的情況下,國家最終核減了32個省級電網,準許收入約480億元,為放開兩頭、擴大電力市場化交易創造了有利條件。輸配電價改革前后,全國電力市場化交易的電量從2014年的3000億千瓦時提高到2017年約1萬億千瓦時,比重從7%提高到25%,效果十分明顯。
在天然氣領域,2017年對13家天然氣跨省管道運輸企業組織開展了成本監審。剔除不相關的資產185億元,核減不應進入定價成本的總額46億元,核減比例達16%。在成本監審基礎上,國家核定的管道運輸價格平均下降幅度15%,并相應下調了非居民用氣的門站基準價格,減輕社會負擔約160億元,為進一步深化天然氣市場化改革奠定了重要基礎。
在鐵路領域,目前正在對鐵路總公司及其所屬18個子公司開展普通旅客列車運輸定價成本監審,現已完成實地審核工作。
此外,發改委日前還發布了進一步加強壟斷行業價格監管的意見,明確在2020年前將陸續完成輸配電價格、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鐵路普通旅客列車運輸價格、居民供水供氣供熱價格以及壟斷行業經營服務性收費五方面的成本監審辦法和價格形成機制,規范壟斷行業收費,降低企業成本,提高企業效率。
據了解,發改委還對2006年制定的《政府制定價格成本監審辦法》進行了修改。《辦法》明確了成本監審是政府制定價格的重要程序,明確了成本監審項目實行目錄管理,特別強調自然壟斷環節應當列入成本監審目錄,未經成本監審的不得制定價格。此外,《辦法》將嚴格定價成本的審核,明確政府定價成本的構成、核定方法和標準,以及不能進入定價成本的費用支出等,加強對企業的成本約束和激勵,減少政府自由裁量權。同時完善成本監審程序,促進成本監審工作更加規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