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一則“下沙四季廣場物業被勒令退還223萬電費,急尋千余戶租客來領退款”的消息,引起了不少人的關注
為什么要退還電費?哪些人可以領到這筆退款電費?四季廣場是不是存在違規收電費的情況?這個毗鄰杭州下沙大學城的商業體廣場的電費究竟出了什么問題?
今天(7月22日),錢江晚報小時新聞記者去了四季廣場對此展開了一番調查。
降價前1.2元/度的電費,周邊最高
商戶:物業高收電費多年,“退是應該的”
杭州下沙四季廣場位于杭州學源街文淵路口附近,是錢塘新區下沙街道高沙社區集體經濟項目,由建筑單位與高沙股份經濟合作社共同開發。四季廣場一路之隔就是下沙大學城,可以說是下沙的一塊商業黃金地帶。
自從2017年底四季廣場交付以來,關于廣場商鋪高收電費的爭論一直沒有停過。
在四季廣場里經營奶茶店的樓阿姨是最早一批進駐四季廣場的商戶,三年多來,電費一直是按照1.2元/度在繳,而目前廣場之外的周邊沿街商戶的電費基本在0.9元至1元之間。“漲價倒是沒有過,但降價這是第一次。”樓阿姨說,她覺得四季廣場電費高得有點離譜。
“6月,我家店半個月電費就用掉了1500塊,你說夸不夸張?”樓阿姨說,四季廣場商戶店鋪里用的是轉供電,電費不是直接交給供電公司,而是交給物業,由物業統一繳。“我們有一張用電充值卡,可以隨時到物業那里充值電費,買多少電就用多少。”樓阿姨向記者展示了店里用的電費卡。
樓阿姨口中的轉供電,其實是一種供電模式,多用于商業體、工業園等區域。供電公司會給整個商業體或工業園裝上一個總表,用于電費計算。每個月供電公司會根據總表的數據,向商業體或工業園的管理方收納電費。總表之外,商業體或工業園的管理方會在每個用電個體處安裝一個分表,每個月根據分表數據向用電個體收納費用。
四季廣場的商戶們認為物業在收繳電費時存在貓膩。“我朋友在下沙一個小區邊的商鋪開店,電費只要8毛多,我這比他整整高了三分之一呢。”一位在四季廣場開外賣餐飲店的老板說。
7月20日開始,四季廣場的商戶們陸陸續續收到了一份電費降價通知,通知里寫明,自8月1日起電費將按照0.73元/度(其中,供轉電電價0.6656元/度,供電損耗費用0.064/度)收取,此外還將對此前多收的電費進行返還。
此消息一出,商戶們反應挺大。
“終于降價了。”“我們能退多少錢?”“聽說是市場監管部門介入了,勒令物業退款的。”商戶們說,這消息對大家來說肯定是好消息,但他們更想了解清楚降價和退費的真正原因,以及退費金額、何時能退到錢。
降價退費正在執行中
物業:我們不是被“勒令”,而是主動作為
帶著商戶們的疑惑,小時新聞記者找到了四季廣場物業方——杭州天禧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我們不是被‘勒令’降價和退款的啊,我們是主動給商戶們降低電價的呀。”物業負責人焦經理有點委屈,覺得網上流傳的文章內容有失偏頗。
天禧物業7月1日發布的電價調整通知
焦經理說,物業方面是7月1日將原先1.2元/度的電價調整為0.85元/度。做了這一調價后,業主認為物業方面此前一直是高收電費,便將物業投訴到了市場監管部門。
“市場監管部門介入后認可我們的調價行為,但覺得做得不夠到位,幫我們對調價退費方案進行了優化,將電價調整為了0.73元/度。”焦經理說。
那么,物業方面為什么要突然調低電價?
焦經理說,有多方面原因。“今年4月19日,我們收到了錢塘新區供電公司的通知,從2月至6月底將對我們的電價降低5%(降價政策于近期延長至今年年底)。”焦經理說,這是新出的一項電費降價政策,對一般工商業電價進行降價。
接到通知的當天,天禧物業就將這一消息轉發到了商戶群里。鑒于四季廣場的商鋪用電是采用“先買電,后使用的”預充式繳費模式,因此四季廣場原定于6月底將這筆5%的減免返還給業主。
另一方面,在今年6月,天禧物業在維護下沙另一處商業項目時發現,那里的商鋪用電只需要0.85元/度。
“同樣是在下沙,為啥我們的商戶交的電費比其他地方商戶交的多呢?”帶著這個疑問,焦經理安排人員對電費收繳情況進行調查。
原來,這個1.2元/度電費是四季廣場交付初期開發商根據當時轉供電的情況定下來的。“當時的電費大概是1.01元/度左右,供電損耗按電費的10%計算是0.1元/度左右。”焦經理說,盡管天禧物業從交付就進駐了天禧廣場,但當時四季廣場總電表的開戶人是開發商。因此,物業方面只是按照開發商的定價代收電費,并轉交給開發商去向供電公司付款。
2019年4月,天禧物業接管了整個電費繳納業務。對于電費單價調整,焦經理承認,沒有調整過。“我們不太了解電費調整政策,沒有注意到電費的降價情況,沒及時調整。”
焦經理表示,經過市場監管部門的指導,物業方面已清楚了各項電費收繳情況,并向商戶們發布了電費調整和退費的通知。“我們是在積極處理問題,沒有逃避。”焦經理說。
天禧物業方面表示,先退上半年的95%一般工商業電優惠費用,即2至6月的95%電費優。目前,物業已經按照1.20元/度*5%的計算方法算出優惠部分,7月20日開始執行退款。
同時,物業方面了解到,從2018年4月起,浙江省總共出臺了六次電價降價政策。“退款不能簡單地用1.20元/度減0.73元/度,而要具體算出每一次優惠后的電價。”物業方面表示,已經算出需要具體退還的電費單價。
至于要退多少錢,涉及多少商戶這個問題,物業方面表示,由于四季廣場商鋪流動量較大,不少商戶已經退租或搬離,退還電費的總價還在計算中。“網上傳的223萬多收電費的數額不太準確。”焦經理說。
此外,由于2019年4月物業方面才完全接手整個廣場的電費收繳業務,因此,2019年4月前的電費退款暫不實施。至于這之前開發商收繳的電費中多收的部分,天禧物業焦經理承諾,會跟開發商協商后退還。“我們會去跟開發商溝通的,多收的一定退。”
物業主動降低電價行為屬實
市場監管部門:將監督降價退費過程
針對四季廣場電費降價的情況,記者咨詢了被傳“勒令”物業退還電費的杭州市市場監管局錢塘新區分局下沙市場監管所。
負責四季廣場電費降價退費情況調查的副所長苗雪蘭表示,下沙市場監管所確實是在天禧物業做出第一次降價舉動后接到的投訴。“物業是7月1日發出的降價通知,我們當天就收到12345熱線轉來的投訴信息。”苗雪蘭表示,接到投訴后,市場監管部門第一時間對四季廣場的轉供電加價情況展開了調查,確實發現廣場存在加價行為。
鑒于廣場物業已經在對加價行為作出整改,下沙市場監管所方面對物業的整改情況進行了指導,要求物業優化降價退費方案。
“我們將繼續監督物業方面落實降價退費,規范四季廣場轉供電收費行為,保護廣大商戶利益。”苗雪蘭說。
此外,針對目前使用轉供電的商戶、企業等,對商業體、工業園等管理方是否存在加價行為不明確的情況,記者了解到,今年,杭州電網已推出轉供電費碼。大家可通過轉供電費碼了解電費是否被加價,也可向相關主管部門咨詢是否被加價。